厦门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服务网络 完善15分钟医疗健康服务圈

厦视新闻 2024-01-20 19:40:00

2024-01-20 19:40: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屏障,发挥着“健康守门人”作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共6项30条举措,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亮点?一起来关注。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逐步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健康服务圈;同时,对常住人口超服务能力的镇街,应根据规划要求及时增设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乡镇卫生院分院或增加建设规模。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 戴俊生:按计划,今年将建成投用的有思明区、同安区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另有湖里、集美、翔安区共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在建。

【稳步推进规范化建设 完善康复护理服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区康复护理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相关服务供给成为民生关切。《实施方案》指出,要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建设标准和服务辐射能力,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建筑面积、床位设置可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重点发展门诊、住院、居家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护理服务,促进社区住院与家庭病床服务有序衔接;同时,针对社区康复护理或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区域,新规划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力争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建、扩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推行“一人一诊室”,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服务功能。

【推动多层次医联体建设 探索建设共享病房】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推动多层次医联体建设,鼓励综合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可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共享病房,双方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巡诊、护理、教学等相关活动。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 戴俊生:我们将鼓励各区在社区康复护理或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区域优先试点,尤其是新建设或改扩建,在建筑面积、床位设置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科、康复医学科等领域探索建设共享病房,通过不断完善上下转诊便捷通道,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

【探索实行“双主任”制 加强基层专科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专科能力建设,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可探索实行“双主任”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优质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综合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增强康复医学、老年医学、骨科、中医科、儿科等特色专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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