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一季度稳增长措施:全年可释放政策红利近65亿元
今天,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巩固和增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若干措施》从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紧抓项目扩投资、支持扩大工业生产、深挖潜力促消费等8个方面,加码和新出台30条促发展举措,预计2024年一季度可释放政策红利超17亿元,全年共释放政策红利近65亿元。
为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若干措施》从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其中,在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针对抓项目扩投资,《若干措施》提出,我市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点项目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不停工的建设、代建、监理等单位、混凝土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激励。
在支持扩大工业生产方面,《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0.2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2024年一季度已奖励金额)。
围绕挖潜力促消费,《若干措施》还提出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留厦过年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