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印发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划定民宿开办区域范围

厦视新闻 2024-01-09 19:54:33

2024-01-09 19:54:33

《思明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划定思明区民宿开办区域范围为中山片区、曾厝垵片区和黄厝片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促进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暂行办法》中的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城乡居民除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外的其他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和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游客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的小型住宿设施。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其中,中山片区民宿开办区域:东至公园东路,西至鹭江道,南至镇海路,北至厦禾路;曾厝垵片区开办区域:东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西至环岛南路(胡里山炮台),南至环岛南路,北至御屏山西姑岭;黄厝片区开办区域为:东至环岛南路拐子桥,西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南至环岛南路,北至云顶岩。

记者了解到,思明区民宿管理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暂行办法》对民宿的经营规模、建筑设施的房屋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标准、环保排污、商事主体登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民宿经营应向所在街道备案。

《暂行办法》自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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