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小微型托育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全市5家小微型托育点通过备案

厦视新闻 2024-01-04 19:37:22

2024-01-04 19:37:22

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放开,老百姓对托育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近日,市卫健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制定了《厦门市小微型托育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已正式实施,弥补了省内备案空白。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通过备案的小微型托育点已有5家。

全市5家小微型托育点通过备案

小微型托育点,是指可提供6个及以上、22个及以下托位,为3岁以下的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的托育服务机构或托育服务点。

在集美区的这家小微型托育点里,孩子们正在保育人员的带领下做游戏、学歌谣。整个托育点共有幼儿10名,他们大多居住在周边小区。机构负责人介绍,在《办法》实施当天,他们就率先通过手机端,递交了备案信息。

小微型托育点负责人 吕小英:《办法》出台以后,只需要在备案系统上提供一份(机构)备案申请书,还有承诺书,还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就可以备案了。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文锋:极大简化了小微型托育点的备案流程和资料,相当于国家目前的托育机构备案办法所需提交的材料的五分之一。

“小而美”托育模式 契合就近入托需求

随着“三孩”政策等生育支持措施的落地,托育服务供给成为民生关切。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普惠多元托育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多种力量进入托育市场,如托幼一体化、企业办托、社区托育等多种托育服务形式多点开花。而这样“小而美”的小微型托育模式,不仅投资成本更低,也更加契合婴幼儿家庭就近入托的需求。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文锋:契合我市实际情况,前期我们实地去调研走访,同时组织专题座谈会、行业交流会,也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让《办法》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备案要求 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办法》对小微型托育点的人员配置、场地设施、安全防护等方面都作出规范化要求。例如,在人员配置方面,小微型托育点每个点位应配备不少于2名保育人员或育婴人员,每人最多可看护6名婴幼儿,收托1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按照不低于1:3的标准配备保育人员;同时,在场地设施方面,小微型托育点应当设置在民用建筑物的一至三层。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文锋:(小微型托育点)消防条件要能符合要求,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等等,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要求,为的就是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接下来,我市将建立小微型托育服务分类监管综合评价标准,引导开办者树立安全主体责任第一人的意识,推动小微型托育点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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