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病历被泄露,患者隐私怎能“想发就发”
12月14日,据@平安北京顺义 通报,近日,顺义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符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周海媚工作室对外发布讣告,宣布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就在大家痛惜之余,一张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电子病历的截图在网络流传,其中详细记载了病人个人资料、就诊时间、既往病史等相关信息,病历显示涉事医院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涉事职工已被暂停执业。
作为曾塑造过众多经典荧屏形象的明星,周海媚突然离世,让很多人扼腕痛惜。在其去世的消息正式得到确认之前,有关她健康状况的传闻就已牵动人心。但是,对明星个人情况的关注不能没有边界。涉事医院职工出于炫耀自己拥有“内部消息”的心理,肆意泄露患者病历的做法,已然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这与对方是不是明星没有关系。倘若符某某属于医务工作者,其行为更是严重违反了执业要求和职业道德,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执业医师法也明确,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就此而言,查清事件始末,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置,是以儆效尤、督促从业者提升隐私保护意识的必要举措。
此事的警示意义,还在于提醒社会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对病患隐私信息的保护机制,让泄露病历等不法行为变得“没那么容易”?
近年来,除了有人泄露明星病历信息博取眼球,也有人“盯上”了普通患者的隐私。其中,不少侵犯隐私的行为背后,都是商业利益在驱动。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产妇刚出院就接到“精准”推销电话的现象。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曾公布过一起案例:有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与院方签订合作协议,违法获取患者姓名、手术类型、联系电话等医疗健康信息,继而有针对性地推销“手术意外险”。
对于这些乱象,一方面要让法律“长出牙齿”,捍卫每位病患的隐私权,另一方面也要尽量让保护机制前置,堵上信息外泄的漏洞。如果与治疗无关的人都可以随意查看患者病历、翻拍病情信息,无疑会大大增加隐私外泄的隐患。因此,对医疗机构来说,有关涉密信息的存储要求、哪些人可以接触到病历等,必须进行细化规范、保证严格执行。另外,也有网友建议,对于有权限查看病历信息的医护人员,是否应对其相关操作进行追踪记录,从而在泄露事件发生后确保能够一查到底,揪出始作俑者?
随着电子病历的普及,除了医疗机构内部泄露,外部窃取的风险也不容忽视。2021年发布的《中国卫生法治发展报告》就指出,多数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采用院内局域网共享,主流安全产品是传统的防火墙,勒索病毒频发。病历管理系统决不能成为一攻就破的“脆皮系统”,作为病患病情信息的获取者和存储者,医疗机构不断强化病历管理系统安全性的责任不容推卸。
总之,只有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全方位堵上安全漏洞,才能大大降低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更好地守护每位病患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