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禁用“生鲜灯”:全市统一排查整治 开出35份罚单

特区新闻广场 2023-12-01 21:41:41

2023-12-01 21:41:41

今天,《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商家禁用生鲜灯。新规施行首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商家撤除生鲜灯,关掉“美颜滤镜”,让生鲜产品回归“素颜”。

执法人员:从今天开始,12月1日开始,不要用这种灯了,要用白灯,不要用红灯,用红灯照出来,色差会不一样,按规定,第一次不用给你罚款,第一次给你开个警告,给你个期限去更换。

上午,鹭江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发现角滨路的一家生鲜超市,商家仍在使用红色的生鲜灯,当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责令商家限期整改。这也是新规施行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上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还走访了我市岛内外多家农贸市场,检查生鲜灯更换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晔:从今天开始不允许再使用原来那种生鲜灯,现在,你们已经换上了符合标准的灯具,后续你们就不要再换回原来的灯。

集美市场监管所一级科员 何鑫蕾:新的灯主要是以冷色调为主,能够真实还原猪肉,生鲜农产品的一个真实的感官性状,我们也会加大相关的监管巡查力度,防止不合格灯具出现一个回潮的现象。

【多措并举让禁令真正落地】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首日,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责令商家立即整改。执法人员表示,此次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商家,不能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今年6月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督促《办法》落地实施,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督促79家农贸市场、201家超市、290家生鲜店完成整改,累计拆除更换生鲜灯近5100盏。接下来,他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帮助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另外,他们还会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督促经营者更换不合格灯具,拒不整改的将面临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晔:目前我们市局也部署在全市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会持续到12月的中旬,但后续我们会把禁止使用生鲜灯纳入一个常态化的管理,我们也希望广大的市民朋友加强监督,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欢迎拨打我们12315投诉或者举报。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