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所高校入选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近日,教育部公布第二批1000所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实现急救教育试点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试点周期为两年。
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福建部分)
厦门大学 |
福建农林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集美大学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福建警察学院 |
莆田学院 |
厦门医学院 |
福州理工学院 |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黎明职业大学 |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
大田县第五中学 |
福建省建阳第一中学 |
莆田第二中学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 |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
平潭城北小学 |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 |
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各试点学校统筹学校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强急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配备。
二是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参加急救教育师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三是开展急救培训。各试点学校积极利用教师培训、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程等渠道和载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学前阶段,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鼓励各地和试点学校将急救教育纳入课程和学分体系。
四是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指导和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五是组建专家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专家,研制开发急救教育内容资源、评价体系。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