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助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为了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厦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和《厦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那么,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新政出台又将带来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在屿后南里的市社会福利院,老人们正聚在一起看报、聊天、泡茶,自在享受休闲时光。工作人员介绍,市社会福利院里共有178名老人,他们属于无法定赡养人、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但是,有了政府的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他们在这里衣食无忧,安享晚年。
林老伯:这边生活很好,像家里一样。
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 陈晓莉:除了基础照护,生活照护,还提供了康复服务,心理服务,还有就医服务等等,每周会有固定的时间开展一些老年人的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其实市社会福利院提供的,就是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47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9家、农村幸福院149家、居家养老服务站434家、敬老餐厅458家,各类养老床位总数约1.9万张,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上有了不错的基础,但仍然存在总量不足、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普惠性机构建设、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需要补齐。为了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建设,我市出台了《厦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内容包括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并鼓励对社会福利机构予以租金减免优惠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凌云:承担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功能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可按规定予以减免租金或承包运营租金。承租运营“公建民营”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养老服务机构,每连续承租运营5年的,就可以由所在地政府无偿提供3年的场所。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厦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养老床位费医保结算、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29个服务项目,分为物质帮助、关爱服务和照护服务三种服务类型。记者了解到,对比《福建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我市的清单里新增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节慰问、家庭养老床位等我市特色做法,不同情况的老年人,可以对照《清单》获知自身能够享受的政策保障。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白锦焜:原先只是试点的推行,先行先试,但是目前我们清单列进来以后,实际上也就是在向我们整个社会承诺这些工作我们肯定在落实,只要老百姓有需求符合条件,我们会在这个政策范围内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