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亲生父母与成年子女签署切结书是否有效?
近日,市民张阿伯向我们栏目反映,自己早些年因为家庭琐事与儿子闹矛盾,一气之下,两人签了一份断绝父子关系的切结书,从此再也没有来往过。现在,张阿伯想知道,他和儿子签的这份切结书到底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如意:在这里可以很明确回答张阿伯,他和儿子签订的这份切结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任何亲生父母与成年子女间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文书、公告、声明,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将亲子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基于孩子出生的事实,自孩子出生时先天产生;另一种为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基于法律的认可后天设定,如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前一种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任何解除途径的,后一种亲子关系,只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依法解除。
在子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在子女成年、父母慢慢丧失劳动能力或行为能力后,子女与父母之间形成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因此,无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都不认可任何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解除亲子关系的行为,同时,赡养义务也是不能通过约定进行免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