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超市促销活动已报备 却被市政巡查人员“叫停”
最近,市纪委监委在走访“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的过程中发现,思明区莲前东路附近的一家超市以前每周末基本都会在超市门口的空地上做促销活动,活动前也有向街道、城管等部门报备。可最近却有一名自称是市政部门负责路面巡查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在门口空地做活动还需要向市政部门报批,不然就不能做活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监督视线,一起来关注。
这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以前基本上每到周末,他们都会在超市门口的这块空地上摆放临时摊位,做一些促销活动。在活动之前,他们都会向街道、社区以及城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些部门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盖章后,他们就会严格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开始促销。可前不久,一名自称是市政部门负责路面巡查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超市说,要让超市向市政部门报批,审批过后才能够继续做活动,并要求他们暂停现场活动。
超市工作人员:场外如果做不了,对我们超市有很大影响,如果活动在外面做我们可以引流。因为现在市场不好,我们想把这个空地利用起来。
超市工作人员很纳闷,之前他们都是向社区、街道和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怎么突然间还要向市政部门报批。于是,超市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了这名工作人员。
市政部门路面巡查工作人员:主要问题是他这个摆放占用的位置是市政道路,市政园林局的权属道路,如果是说占用到这个道路的话,是需要说由市政园林局做出一个占道审批,这样子证件才会齐全。
无奈之下,超市工作人员到市政园林部门的相关业务窗口咨询占道审批事项,但对方却表示超市的场外活动,不在他们的占道审批范围内。
监督视线:巡查机制不完善 “向其他部门报备”未列其中
一边是市政巡查人员要求超市向市政部门报备,一边市政部门的业务窗口却说,这项业务不在他们的审批范围。这样的情况让超市工作人员很困惑,他们到底该怎么办呢?市纪委监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了直查督办。
巡查机制不完善 “向其他部门报备”未列其中
调查人员先后走访了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莲前执法中队、莲前街道综执办和前埔南社区等部门。相关部门均表示,超市的临时占道营销活动,确实经过街道、城管等部门的报备。调查人员了解到,属地有关部门基于一些商家的临时占道需求,为了便于管理实行了报备制度,在相关部门同意后,他们还会要求商家作出严格落实卫生管理等承诺。
随后,调查人员又来到市市政工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发现占道行为后,一般会先查阅市政许可审批手续,如果对方没有市政审批手续,则会按照“劝导制止并督促整改为主,协调城管执法为辅”的原则来处置。由于巡查人员发现,这家超市没有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所以就要求对方暂停占道行为,并向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可这家超市已经向街道、城管等部门报备过了,市市政工程中心是否认可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解决企业实际需求的角度,他们采用“疏堵结合”的做法,在日常巡查中,对于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报备手续,也是予以认可的。既然认可,当时现场巡查人员为什么又叫停了超市的促销活动呢?调查人员发现,在市市政工程中心的相关处置流程中,对于占道行为仅列入了“是否获得主管局的审批手续”一种情形,并未明确“是否有其他部门审批或报备手续”的情形。对此,负责人坦言,这份处置流程确实还有不清晰之处,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指导也存在不足。
优化巡查管理机制 落实部门间联动机制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市市政工程中心设有“厦门市市政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这个网络平台就可以直接与城管部门建立工作对接,但他们从未通过这个平台对占道问题进行过转办。另外,市市政工程中心还有城管执法部门人员长期入驻,这种入驻工作机制的协调联通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市政工程中心也立即制定了整改举措,优化巡查管理机制,并表示将进一步探索、改进相关管理联动机制,在管理、审批、执法等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审批报备事项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