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出台:全省首创 学校食堂将有“星级”
这个月,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的《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这也是全省首个针对学校食堂“评星”的团体标准。
此次发布的《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团体标准,明确提出参与星级评定的学校食堂,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近三年不得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近两年没有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同时,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要为“优秀”。满足条件后,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星级评定小组,依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日常管理等36项指标开展审查评定。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黄煜:团体标准还重点关注了几个主要得分项,首先第一个所有学校食堂都必须要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其次把膳食营养也纳入到重点得分指标里,要举办家长开放日,在原有校领导陪餐基础上面,倡导让家长也来参与到食堂陪餐当中。
据了解,“星级食堂”共分为五个等级,总分90分可获评“一星级食堂”,总分92分可获评“二星级食堂”,依次往上,总分达98分可获评“五星级食堂”。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团体标准鼓励学校食堂在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中优选“鹭品”,提升食材品质;同时,还要求学校食堂要配备食品快检室,并对外公示检测结果。在评审过程中,评定小组还会引入师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风险评估等评价体系,要求学校要充分听取家委会、学生会的意见建议。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黄煜:我们也会利用暑假这段时间,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对标学校星级食堂评定标准,继续查缺补漏,争取开学之后提交相关申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