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女网友不惜贩毒 一男子被法院判7个月有期徒刑
今天(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我们来看思明法院审理的一起贩毒案件。一位26岁的年轻小伙,原本有着正当工作,却为了见女网友一面,甘愿跑腿参与贩毒,最终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庭上,这个垂着头的男子就是被告人殷某,他原本在一家公司从事管理工作。面对工作的压力,殷某轻信了毒品能够解压,误入歧途。2020年,他曾因为吸毒受到行政处罚。去年,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聊着聊着两个人熟络了起来。今年3月21日,女网友说她想购买冰毒,让殷某帮忙跑腿。为了能见上女网友一面,殷某便同意了。随后他与上家李某取得联系,经过商谈,女网友给殷某100元路费,并通过在厦门的朋友扫码支付给上家500元毒资。当天,殷某就前往四川一家宾馆找上家拿冰毒,准备送到女网友所在的酒店。
公诉人讯vs殷某:你为什么要贩卖毒品给女网友?因为去年就加了女网友的微信,(3月21日)给我发消息,她说要玩这个,然后我那天就抱着想去看看,(对方)长什么样的心态,就过去了。
然而毒品还没送到女网友手上,殷某就在酒店门口被民警抓获,并当场从他身上缴获一小包用塑料袋装的白色晶体,净重0.25克。经鉴定,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冰毒。思明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殷某犯贩卖毒品罪。鉴于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法庭上,殷某表达了悔恨。
殷某:我认识到国家对于毒品的零容忍,我认罪认罚,也意识到了毒品对于国家,对于民族的危害性。
思明法院介绍,2019年以来,他们共受理涉毒品犯罪案件152件199人,审结151件194人。其中194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重刑率达4.64%,监禁刑适用率92.78%,无一例管制、免刑。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重刑率和监禁刑适用率都是最高的。
思明法院副院长 王敏重:在审理案件当中,这些毒品犯罪有一些新的特点,第一个就是比较突出新型的毒品,最近是越来越多了,近些年传统的就是海洛因,还有冰毒,但是新型毒品是伪装成比如说口香糖,比如说奶茶,它有各种的形态,第二个就是贩卖,运输等等隐蔽性更强,我们通常都说的就是,“人毒分离”,第三个再犯的还是比较明显。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毒品犯罪,活动现场,思明法院还与厦门司法强戒所、市疾控中心签署了《全民防毒禁毒联动治理三方协议》,未来三家单位将加强联动,共同推进防毒禁毒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