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间商”倒卖个人信息 一男子被判刑
倒卖个人信息涉嫌违法犯罪。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倒卖个人信息的案件,年纪轻轻的他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
被告人小黄是一名未成年人,之前在线上聊天群里和他人发生言语争执后,身份信息被人曝光。为了“以牙还牙”,小黄开始在网上接触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小黄发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就做起了中间商,赚差价。他先是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代理”,非法获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再转售给他人。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邓芳:别人把需要的信息提供给他,他也把这个需求提供给商家,商家会将查询的信息给他,然后他再转售牟利。
案发后,小黄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翔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黄通过网络向他人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邓芳:非法获取并出售的个人信息里面包含行踪轨迹信息,行踪轨迹信息是50条就达到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他是1000多条,依法是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
由于小黄作案时刚满17岁,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退缴了违法所得,根据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判处小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缓刑。
法官介绍,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尤其是行踪轨迹和住宿信息关系到个人隐私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被非法获取,极易引发犯罪。大家平时购买机票、火车票或预定酒店时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谨防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