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偷拍”事件女子该不该被原谅?应回归法治框架
女子曝光他人“偷拍”一事仍在发酵。最新消息是,大叔家属报警,涉事女子哭诉学校准备开除她,向大叔及其家属道歉,“对不起,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女生将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大叔家属表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不准备起诉了”。
一篇小作文、一则短视频,最终发酵到这种地步,实在是害人害己。对于涉事女子的道歉之举,气愤不已的网友也隔空喊话,不要接受道歉,就该严惩。当然,接不接受道歉,要不要起诉,最终还要看当事人个人意愿。
但话说回来,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在多大范围造成影响,就要在多大范围挽回影响,该事件发酵时间之久、关注之广,对被冤枉者、相关学校乃至网络环境、社会信任等造成的伤害,显然不是道个歉、哭两声就能抹平的。换句话,无论是谁,不能觉得嘴巴一张、键盘一敲,就能诋毁他人;同样,不能觉得眼泪一掉、原谅一发,就能平安无事。
至于,女子会不会被“放过”,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要看她到底有没有违反法律,到底有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这是法律问题、规则问题。比如,女子称学校要开除她,是学校真有这种打算,还是要卖惨求原谅?无论如何,该事要在规则的框架内合理处理解决,这不由个人说了算,也不能由舆论说了算。
不管后续如何,就眼下来看,该女子付出的代价已经不小——深陷舆论漩涡,批评满天飞,公开道歉,战战兢兢担心受到处罚。这足以给广大网友带来警示。
其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随意泄私愤的地方。据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等。图一时之快,随意诬陷、攻击、谩骂,很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莫要有“没人知道我是谁”“法不责众”的侥幸。
其二,网络曝光不是“喊打喊杀”的工具。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曝光成了揭露乱象、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甭管是自己所见所闻还是他人是非对错,很多人都爱放到网络空间品评一番。可凡事有度,随意将他人的姓名职务照片视频等挂到网上“曝光”,甚至无中生有、造谣污蔑,不仅会搞得网络空间乌烟瘴气、戾气横生,更直接触犯法律法规。
懂法守法、心有敬畏,无论是管好键盘莫乱喷,不被偏见、臆测等带着走,还是对网络造谣污蔑等行为的处理,所有事情都回归法律与规则的框架内,才能还网络环境更多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