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暴者不能再法不责众不了了之
凡是在网上造谣损害他人名誉的、谩骂公然侮辱他人的、“人肉”发布他人隐私的,严重者可能入刑;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暴行为,检察院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除提出应对哪些情节予以定罪处罚,还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大幅降低被网暴者的维权成本和门槛。以法律之名,再次向网暴宣战。
网暴已成司空见惯的网络乱象,是当今社会治理的一大痛点。从寻亲男孩刘学州遭网暴致死,到杭州“粉发女孩”遭遇网暴离世,再到武汉被撞学生母亲被网暴后坠亡,桩桩件件都在表明,网暴者每一次对键盘的敲击,都可能是向受害人的内心深处狠狠捅刀,有的当事人精神崩溃甚至走上绝路。
谣言、互撕、揭隐私、扒社会关系、人身攻击、把对焦点人物的围攻扩大到其亲友同事……这是网暴的最常见形式,也是此番意见稿的重点打击对象。每一项可恨的网暴行为,都对应着一项具体的罪名,如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精准掐住了施暴人的“七寸”。这意味着,当这些施暴人被揪出后,不再是销个账号、写个道歉信就能了事,而是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法律亮剑,直指网暴,极具现实针对性,可谓大快人心。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停止治理和打击网暴,但网暴顽疾难除,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每一起网暴事件中,受害者的维权之路,实在太难走。维权艰难,能被揪出的网暴者就少之又少。且不论封号能不能让网暴者改过自新,在人数众多的网暴者中,真正被封号的占比几何?恶毒的网暴言辞怎么刷都刷不完,背后对应的大量施暴者,又该从谁开始揪起?一个个无助的受害者,又如何去对抗那么多藏在黑暗角落的键盘侠?
对大多数被网暴者的困惑,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解决路径:对网络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提起自诉,经审查认为有关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提起公诉;网暴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院可提起公益诉讼。相比现状,公益诉讼无疑是更具可操作性的答案:可由检察院主动搜集资料,将网暴者集体立案处理;通过法律的规定和部门间的合力,简化被网暴者的维权步骤。用公益诉讼清除网暴公害,让网暴受害者感觉到,打击网暴不再是一个人战斗,而是有法律撑腰。
依法惩治网暴,能矫正“法不责众”的现状,倒逼网络素养的提高,净化网络世界的生态。一边是被网暴者“社会性死亡”的困境,另一边是“出口成脏”的狂欢,甚至是闹出人命仍不悔改的罪恶。期待网暴会随着法律的落地实施而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