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真金白银”推进水路运输业发展:年度奖补资金总额达7000万元
记者从厦门港口管理局了解到,《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施行四个多月来,在稳增长、促发展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我市新增船舶运力54.48万载重吨,预计全年可达100多万载重吨。
据了解,《若干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其中,对在厦门市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从外市购置符合一定条件、船龄在10年及以内的船舶,按照每载重吨1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每年按贷款金额的2%给予补助,补贴期限为5年。针对10年以上、15年及以内船龄的船舶,将按每载重吨8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措施》还针对企业船舶周转效率提高的情形,分两档予以奖励,相关企业可获得总额80万元或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施行四个多月来,我市新增船舶运力54.48万载重吨,预计全年可达100多万载重吨;前四个月完成水路运输周转量955.2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8%。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四月,我市已拥有水路运输企业104家,货运船舶288艘、492万载重吨,集装箱载箱量13.25万标箱。
厦门港口管理局水运管理处处长 杨腾:政策明确了每年的奖补总额达到7000万元,三年共2.1亿元。每年两次申报,就是每年的3月份跟9月份申报的时候,企业只要符合要求,提交所有的相关材料,我们在当月31日之前就能拨付到位。今年3月份申报的这一波,有7家企业申请了2000万元的资金,在3月31日就全部拨放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