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价格刺客”:俩顾客未点咖啡 每人仍被收12元

厦门日报 2023-04-11 09:10:16

2023-04-11 09:10:16

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在外用餐时,您遭遇过账单上这些隐性的“价格刺客”吗?近日,海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监管,重点整治商家擅自设置“最低消费”金额,收取“餐位费”等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违法行为。

王先生前不久与朋友一行四人在海沧某咖啡店消费,其中两人点了咖啡,另两人未消费。但结账时,商家才告知店内有“最低消费”的要求,金额为每人12元。王先生认为,该店在经营场所内并未对“最低消费”做任何明示,点单时服务人员也未提醒,其他两人未消费却要被收取24元,很不合理。与商家交涉未果后,他向12315热线投诉。经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商家将24元退给了王先生。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胡先生日前到海沧某餐厅用餐,在结账时仔细查看账单,才发现莫名其妙多出了一份“额外费用”:商家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向胡先生一行人收取了每人5元的“餐位费”。他也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中消协前不久公布的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价格刺客’有违明码标价诚信原则话题的社会影响力居首位。”执法人员表示。所谓的“价格刺客”,是指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或服务没有明码标价,但在结账时突然发现价格超出预算,无奈被迫买单。“价格刺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商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若店家有类似的收费服务,可以向店家询问后进行选择性消费;如果店家存在强制消费,要勇于向商家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双方发生此类纠纷,首先应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可向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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