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非主观故意引发火灾,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时值清明期间,市民张先生想了解,如果在祭扫过程中因燃香点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或者随意丢弃烟头,引发了火灾,当事人主观上不是故意的,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小凤: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管主观上是否故意,只要引起火灾,当事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是这个责任会根据涉案情节及火灾后果的不同程度,做出相应调整。也就是说,即使主观上没有放火的故意,虽不构成放火罪,但若火灾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涉嫌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失火罪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只要符合以上任一情形,都构成了失火罪。
即使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当事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与此同时还需承担侵权赔偿民事责任。
又到一岁清明,又是一年草青。在这个慎终追远、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倡导文明祭祖,防火保林,不乱丢烟头或燃香烧纸,否则引起火灾,不仅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自己也有可能失去自由,也失去了清明祭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