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想要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市民王先生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说自己年事已高,为了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子女因为遗产问题发生矛盾,也为了将来自己的遗产,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愿进行分配,所以想提前立个遗嘱,为此,王先生想咨询律师,可否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泽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六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王先生想要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应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录音录像遗嘱中,有四点需要注意,第一,录制时需要遗嘱人和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同时在场;第二,遗嘱人需要在录音录像中说出自己的姓名等身份信息、遗嘱内容,并说出遗嘱录制的日期;第三,每个见证人也都要说出自己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并说出遗嘱录制的日期;第四,录音录像属于电子数据,需要保存好录制时的原始存储载体,避免数据丢失和剪辑。在这里建议王先生在订立遗嘱时,最好同时录音和录像,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订立遗嘱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家庭都是极为重要的。妥善的安排,订立合规合法的遗嘱,可以尽量避免继承人的纠纷或将纠纷的伤害程度降低,从而保障遗产能够有效地合理配置及顺利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