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净化文旅市场环境
文旅市场持续升温,来厦游客不断增多,为了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近日,文旅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旅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丁晓群:你这个信息都没写清楚,第一行程的信息没写清楚,第二个,你车辆填报的信息也没有。
在湖里区象屿路附近的一家销售厨具的旅游购物商店,不少外地游客正在选购商品。文旅部门的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店内旅游团导游的电子行程信息,发现一个四川旅游团的行程信息中,旅游行程模糊,也没有填报旅游包车信息。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丁晓群:我们要求旅行社在我们全国旅游监管平台,至少提前一天或者两天将整个合同上的信息详细填报在我们平台上,不如实填报信息,游客在行程过程中,很容易觉得这个行程我不应该走。
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发现,这家旅游购物商店的一款赠品锅铲,只有简易外包装,没有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商家下架这款产品。
湖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 陈南辉:这个东西没有包装或者标签,说明谁是生产企业,肯定是不行的。
在思明区,文旅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和平码头,对这里的一家旅行社营业部进行了检查。这个营业部主要为散客提供鼓浪屿一日游服务,执法人员发现,这家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不够规范。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苏大鹏: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的出发地和返回地点都要写明,要告知游客,(合同)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下次要及时改正。(好的。)
执法人员还提醒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推荐鼓浪屿上的自费景点门票时,要与游客签订补充协议,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苏大鹏:(合同)里面不含其它景点门票,从我们目前(接到)的投诉看,鼓浪屿上有些自费景点项目可能存在旅行社推荐的情况,游客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我们要求旅行社在推荐这类鼓浪屿自费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和游客签订关于自费项目的补充协议。
文旅部门表示,随着文旅市场回暖,来厦游客不断增多,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做好行程规划,不要听信他人推荐的旅游项目补贴、关系票等套路,谨防落入旅游消费陷阱。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钟劭臻:要检查旅行社是否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是否有跟你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没有的话都涉嫌违法违规。我们可以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如果旅行社不愿意向你提供发票,他也有可能涉嫌违法违规,这时候我们也要多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