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修订出台:优化评审流程 延长荣誉有效期
厦门是全国首批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发展蓝色经济潜力巨大。为规范我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日前,我市修订出台《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助推海洋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评审流程 延长荣誉有效期
原先,企业若想参评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需达到“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的要求,但每家银行的评估标准有所区别,因此,此次修订出台的《评选办法》里取消了这个要求,改为在初审阶段由市海洋发展局审查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信用厦门查询结果,综合评判企业的信用。此外,《评选办法》还从方便企业、实际操作、鼓励先进等角度出发,简化了原先多部门的评审程序、龙头企业称号的有效期也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主任 张农:原《办法》对龙头企业评选涉及部门牵涉比较多,为了更加高效的工作,就由海洋局单独组成评选小组,对海洋企业进行评选。不再对经济上进行奖励,主要是在荣誉上进行鼓励,也就是说一旦评上了龙头企业,可以在三年内自由使用这个称号。
27家企业获评“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称号
厦门是全国首批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发展蓝色经济潜力巨大。近年来,我市聚焦海洋生物制药制品、海洋装备制造等涉海企业,通过评选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等举措,不断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的规模,提质增效,进一步助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共27家企业获评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
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主任 张农:从厦门整个经济发展来看,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产业都是厦门比较有优势的海洋产业,也是厦门着力打造的(经济)增长点。希望一些发展良好的企业能够站出来,带领这个行业、产业的发展。
按照《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市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要达到30%以上,全面建成现代海洋城市和海洋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