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发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分六项对电商单位进行奖补

厦视新闻 2023-01-31 19:51:09

2023-01-31 19:51:09

市商务局近日发布2023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各电商企业、平台、园区等送上“新年福利”,奖补涵盖网络销售、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建设等。

此次出台的《申报指南》分六大项对各电商单位进行奖补。包括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销售、电子商务园区基地、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奖励,以及电子商务活动补助。

其中,对2022年度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纳统营业收入首次申报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平台经营主体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在网络销售奖励方面,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或直播带货销售额达到5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企业,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按申报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进行核定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同比正增长的,按照申报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0.5%进行核定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指南》鼓励相关园区、基地建设。其中,对运营时间1年以上、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入驻有纳税的直播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200家以上,且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的直播电商园区的主办方予以奖励,每个园区累计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本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时间为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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