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开启为期40天的春运!福建省预计道路水路客运量超4000万人次
6日,2023年福建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福建省预计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达9800万辆次,比疫情前(2019年)同期增长24.5%;预计春运道路水路客运量4190万人次,包括道路客运量4100万人次(其中旅游包车客运量约700万人次),同比增长11%;水路客运量90万人次,同比增长6%。城市公交客运量1.65亿人次。
针对今年春运工作新形势新特点,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已组织1.3万辆客运班车(其中包车6900辆)、2.1万辆公交车、2.2万辆出租车、6.3万辆网约车、1394辆地铁、327艘客运船舶以及2036辆应急保障运力,重点抓好"四项切实保障"。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科学精准。1月8日起,全国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交通运输也全面落实"乙类乙管"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乘客要做好个人防护,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从业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之外,还将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
客运场站、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做好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节假日期间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部门在梳理"十大堵点"基础上,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峰错峰出行。
留足从业人员,按照现有主要从业人员15-20%的比例,用于企业内部统筹调度。建立轮岗备岗制度,发生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时,根据实际需要向省级提出跨市调度申请,确保服务不断、不乱。
强化与铁路、民航的协调衔接,加大农村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等运力投放。主动对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开行务工人员等"点对点"包车,统筹做好运游街接。
各地交通运输主要枢纽场站将设立爱心通道、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出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切实保障交通物流运行平稳,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做好粮油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和电煤等重要能源物资运输。
切实保障道路水路春运安全。据了解,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从业人员100%开展安全培训,长途客运驾驶员因疫情导致身心不适的,坚决暂停从事客运驾驶,待身体条件适岗后再参与春运。对投入春运的车辆100%开展一次二级维护,避免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不良、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