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名单公示 这些集体和个人入选→

新福建 2023-01-04 07:46:52

2023-01-04 07:46:52

近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对各省申报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初审,我省泉州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等3个集体和8个人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监督联系电话(上班时间):0591-8709124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812室

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月3日

福建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名单

一、先进集体

1.泉州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莆田市朗诵协会

3.厦门第六中学

二、先进个人

1.郑文灿 福建师范大学

2.念 琪 福州市教育局

3.谢兆文 宁德市教育局

4.邱煜焜 闽南师范大学

5.陈朝霞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许海明 南平市教育局

7.郑晓春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方 婧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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