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厦门思明区拟命名为全国示范

民政部网站 2023-01-04 12:54:24

2023-01-04 12:54:24

1月3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的公示,福建4个县(区)入选,来看详情——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将北京市西城区等131个县(市、区、旗)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58123292、58123295、58123293(传真);电子邮箱:gwywbbmshch@163.com。

来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100721)

附件: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拟命名名单

(福建部分)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福建省将乐县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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