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措施促进工业生产一季度稳定运行: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奖励百万元
为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稳”,日前,我市《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出炉,分别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和支持企业春节不停产等方面提出惠企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措施》明确,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措施》鼓励春节期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同时,对今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市人社局等部门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措施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