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置应用,终于能卸载了
近日,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
“强烈赞同”“早该如此”“双手双脚赞同”……此消息一出,广大网友立刻拍手称快。确实,消费者和用户都苦预置应用久矣,早就盼着能自由卸载预置应用的那一天。
有调查表明,每个手机平均预装软件数量约为9.2款,占用的存储空间634.4兆,同时近八成用户表示不会使用或仅会使用少部分预装软件。从现实情况看,大量的预装应用不仅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更会为用户平添不少烦恼——因为容量巨大且无法卸载,久而久之,这些预置应用会严重影响手机运行的速度和用户的使用体验。
更让用户担心的潜在问题是,不少预置应用会在后台“偷偷运行”,不仅在无形中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还有可能形成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干扰。这无疑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严重损害。
早在2017年,《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就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生产企业应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既然公众对预置应用一直颇有微词,且相关规定也早已指明了方向,那么预置应用的卸载,怎么就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显然,在品牌手机内安装进第三方的软件,其中很有可能存在利益挂钩。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时代,APP厂商或者互联网公司都意识到预置应用是分发推广的一个好渠道,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另一方面,预置应用已经成为手机厂商收入的一部分,手机厂商也不会轻易放过这块领域。据媒体报道,在品牌手机的预置应用分发方面,不少大型手机厂商每年都有几十亿元的收入规模。既然市场有需求,收入又如此诱人,预置应用“人人喊打”却又“屹立不倒”,也就不难理解了。
对此,《通告》说得很明白——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哪家企业如果光想着诱人的经济利益,却不能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为自身的所作所为负责。
当然,手机出厂后要经过许多环节才能到消费者手中,其中难免会有部分软件商“蠢蠢欲动”。对手机厂商、软件商和渠道商这条利益链,还是要多管齐下、软硬兼施,即政府有关部门和消协加强合作,拓宽用户维权渠道。另外,既然新规已经落地,那么对于违反规定的具体惩罚措施也应该尽快落实。只有这样,才能让预置应用的卸载权实实在在地回到消费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