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在超市喝完饮料再结账违法吗?

厦视直播室 2022-12-01 20:35:13

2022-12-01 20:35:13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最近,市民吴女士向我们栏目反映说,有一天她去超市准备买一瓶饮料喝,因为太渴了,而结账的队伍又很长,于是吴女士就把饮料喝了,想拿着空瓶去结账,但超市工作人员却认为吴女士这么做是盗窃,要求她赔偿三倍的饮料钱,否则就报警,无论吴女士怎么解释都不行。不想把事情搞大的吴女士只好忍气吞声付了三倍的饮料钱。吴女士想知道,喝完饮料再结账,这么做真的违法吗?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珍芳:在超市喝完饮料后及时结账,既没有藏匿饮料,也没有离开超市范围,这是不违法的。消费者与超市之间形成的是民事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既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也不符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盗窃行为条件,因此也不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再进一步来说,既然吴女士与超市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那吴女士存在民事责任吗?我国《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479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标明价格 这就是“要约”,吴女士作为顾客进入超市,确认商品种类并接受价格,从货架上将饮料拿下来的行为就是“承诺”,此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合同成立后,对于何时履行付款义务,却并没有明确约定,因此吴女士先喝饮料再结帐的行为也难以认定构成违反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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