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对家暴应该采取零容忍

厦视直播室 2022-11-25 21:17:18

2022-11-25 21:17:18

今天是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人们常说:“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的区别”,全国妇联的数据表明,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女性曾遭受家庭暴力。受到家暴的主体主要为女性,但也有一部分是男性。

【国际反家暴日:河南女教师上网课时遭家暴 当地警方和妇联回应已和好】

怎样算是家庭暴力?遭遇家暴时要如何阻止和求助?我们一起来关注、探讨。

网传视频显示,河南新密一高中女老师在给学生上网课时,一名男子与其发生口角并冲入画面,掐住该女教师脖子对其进行殴打,随后2人离开网课镜头,在画面外传出激烈的尖叫和打斗声。警方表示,现场调解后,涉事双方重归于好,老师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新密市妇联也表示,施暴男子已向该女教师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妇联也将保持关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今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是指配偶、 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暴力不局限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目睹家庭暴力也是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目睹家庭暴力,都会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宋霄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捆绑等人身伤害或精神伤害,都是符合家庭暴力的情况,在2022年正式施行的司法解释当中,法院扩充了相关的解释,明确规定在存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冻饿,言语威胁,侮辱诽谤等人身精神损害的,是符合家庭暴力情况的,人民法院认定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形的,可以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等电子通讯方式骚扰申请人,也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出现在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经常出入的场所。

根据世卫组织发布的报告:全球每3名女性就有1人曾遭受过暴力,而大部分施暴者是受害者的亲密伴侣。在我国,从2016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开始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仅公开报道的涉家暴命案至少942起。其中致死女性920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人们主动预防和避免家暴的意识有所提高。

律师表示,家暴是违法行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要勇敢求助。可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居民委员会、双方工作单位、妇联、警察等也都是可以求助的对象;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宋霄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比如说我们可以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公安机关进行的行政处罚,或者是家庭暴力发生时的录音资料、视频资料,以及邻居、近亲属、亲友之间提供的证言,或者是未成年人子女与其智力,年龄相当的证言,并且法律还明确规定,当我们不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向相关部门调取相关的证据。

【新闻观察:对家暴应该采取零容忍】

今天的新闻观察,我们邀请了本台新闻观察员郎立斐。

从法律角度来说,家暴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这已经是共识,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身边的朋友、同事甚至亲人遭遇家暴,很多人还是会抱着“劝和不劝离”的想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刚才我们新闻开始也看到,全国妇联的调查,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似乎一提起家暴,大家马上想到针对女性的暴力,如何界定家暴行为?

家暴和一般暴力犯罪不同的是,它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换句话说,是亲人之间的暴力行为,所以长期被认为是家务事,如何遏制这种行为?

家暴行为具有广泛性。尽管有些家暴行为可能只是轻微。全国妇联:30%的家庭存在家暴行为。男性和女性遭遇家暴的比例相差不多。家庭是港湾,家暴比社会暴力更可怕。

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的一方。比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家暴行为也不仅仅是打骂,还包括侮辱、饥饿、骚扰、跟踪、强迫等。精神方面的控制、压迫更难以界定。

个人来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用存幻想,更不要被所谓的爱绑架。社会来说,社会面的支持更重要。有些省市认定,制止家暴是见义勇为。对于助纣为虐者,也应惩戒。

人身保护令。临时庇护所。我国1995年就建立了第一个。反家暴法也明确要求设立。但是很多都是依托救助站,宣传不够,多数人不知道。条件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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