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七旬残疾老人接连摔伤 陷入生活困境

特区新闻广场 2022-11-24 21:53:10

2022-11-24 21:53:10

今年是“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年,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将20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列入整治项目清单。其中,以困难群众“漏保”“漏救”为切口,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其中一项整治重点。这一“点题整治”成效如何?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了“回头看”。

在集美的一家养老院里,回访人员见到了王老伯。王老伯今年75岁,是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的肢体三级残疾孤寡老人,原本和同是残疾人的哥哥嫂子一起生活。今年2月中旬,王老伯不慎摔倒,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当时,手术费用需要1万多元,而王老伯除了每个月2000多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他的生活陷入困境。

后溪镇民政助理员 梁蓓蓓:因为(王老伯家)三个人都是残疾人,所以社区社工,包括镇街工作人员是有定期上门关怀慰问的,2月份社工上门的时候,得知他摔倒了,情况汇报到镇街后,第一时间做了临时救助,补助了6000多元钱,先(送去)医院救治。

3月初,王老伯出院后在家休养,康复期间又一次不慎摔倒。社区工作人员考虑到他的家人没有照料能力,经多方沟通协调,并征得家人同意后,王老伯自费入住了养老机构。屋漏偏逢连夜雨,7月,王老伯的嫂嫂因病过世,王老伯和家人的积蓄也全花光了。哥哥一人无法独自照顾弟弟,更无力承担养老机构的后续费用。了解到这一情况,集美区民政局第一时间召开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疑难案例研判会议进行研究,并请示市民政局是否可以“一事一议”认定王老伯为特困人员。

后溪镇民政助理员 梁蓓蓓:这个对象虽然有2600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但他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人,且目前无法自理,无人照料,不得不入住养老机构,所以认定为扣除其入住养老机构的刚性支出,认定他没有其它收入,他的存款/也符合/特困人员标准存款,建议按照困难群众利益最大化原则就高享受。

秉承“尊重事实,边缘从宽”的原则,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后溪镇政府一致认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均属国家惠民政策,决定按照确保困难群众人身安全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就高享受,在王老伯自愿将失地养老金上交财政情况下,他被认定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如今,王老伯已经免费入住集美区的一家综合性养老院,不仅日常生活有人精心照料,晚年生活也有了保障。

回访人员对话王老伯:了解你在这边住的情况啦,住得很不错,吃得很饱,有人给你照顾,有有有,很照顾。

集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柯志宏:在救助工作中,我们也碰到了许多问题有些是群众确实存在困难,但是政策文件规定得不是很详细的,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本着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了市区镇街社区联动的疑难案例分析制度,这几年来已经召开了四次疑难案例分析会,解决了45个问题,群众还是比较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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