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每年支持百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台港澳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联合印发《福建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明确省级每年支持10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创建若干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和样板县。
根据《规定》,对于这两类样板项目,福建省级财政将支持台湾团队设计费用,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安排建设资金予以支持。
《规定》还增加了样板县和样板村的鼓励创建类型。其中样板村由九市一区每年从当地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中择优选取若干项目,统筹各级相关建设补助资金,用2年时间创建样板村。样板县由全省每年择优选取若干个县(市、区)结合辖区村庄或集镇环境整治、农房建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实施统一谋划、统筹推进,串点连线成片策划生成3个及以上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引进若干支台湾团队驻村陪护式服务。
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闽清站站长 裴锦泽:我们在福建省闽清县的樟洋村,很早就探索了闽台合作的这种模式,从当前的成果来看,不管是从建筑设计、规划还是品牌打造上,都已经有了很好的效果。
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指的是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经验,鼓励引导台湾团队根据乡村环境整治、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乡村振兴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驻村陪护式服务。2018年以来,福建省在全国首创以乡建乡创为主题的闽台合作模式、第三方全程辅导服务模式和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模式,先后出台3份扶持政策,省级财政累计安排1.22亿元补助244个项目。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成果凸显,吸引了100多支台湾建筑师团队、30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
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闽清站站长 裴锦泽:(现在)越来越多的台湾的团队,参与到了大陆的乡村振兴的建设,《规定》也解决了台湾设计师跟台湾青年们在大陆生活、资金,还有业务上的难题和顾虑。所以我们接下来也会加强闽台融合的合作,去推动乡村振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