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我把家乡唱给你听”征集活动启动

网信福建 2022-11-22 11:30:42

2022-11-22 11:30:42

传播“福”文化

歌唱家乡美

我把家乡唱给你听

音乐作品征集进行中

近日,由省委网信办指导,福建省网络直播协会、福建省音协流行音乐学会、福建省音乐推广协会主办,爱歌曲音乐平台承办的“我把家乡唱给你听”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投稿截止日

2022年12月30日24时

投票截止日

2023年2月28日24时

投票系统全部关闭,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终章盛典

将在2023年9月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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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规则

  1、网络投票:通过第一轮的网络投票,票数最高的前50首作品入围“我把家乡唱给你听--优秀歌曲”。

  入围的50首优秀作品,将在央媒、省媒及新媒体平台宣传,及百名网络歌手助唱团翻唱,百个抖音短视频号矩阵推广!

  2、在线评选:由专家评审组(5人)单独对50强作品进行“在线评选”,每位评审老师只有一个独立的评审权重,选出前20名。

  3、最终评审:由专家组全员、福建省网络直播协会、福建省音协流行音乐学会、福建省音乐推广协会组成的评审团最终评审出最佳作品奖10名,最佳人气奖10名,优秀歌曲50名,并颁发奖金、奖杯、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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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须知

  1、单位参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唱片公司、音乐工作室均可报名参选。

  个人参赛:不分年龄、民族、户籍、职业、性别,凡创作有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音乐作品的个人均可报名参选。

  2、参选人必须拥有作品完整词曲版权或经版权方授权参选,不得剽窃、抄袭侵犯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与主办方无关,所造成的损失由参选者本人自行承担。

  3、参选人一旦提交参评作品,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为迎合活动主题需要的改编权、使用权、传播权。

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制作完结的成品歌曲(含完整的词曲以及编曲录音成品),若该歌曲有拍摄完整的MV可同步参投。

  2、投稿作品须注明、选择选送或歌唱的城市。

  3、作品内容: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健康向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但不限于颂歌、进行曲、诙谐歌曲、抒情歌曲等均可。

  4、作品形式:题材、风格及演唱形式、伴奏形式不限,每个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

  5、其他要求:作品应在2019年1月1日后所创作,及未在其他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6、本次参选作品、不得套用之前创作的作品,一经得到举报、将取消该作品的参选资格并全网通报。

  7、本活动各项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承办方。

作品征集通道

  组委会秘书处

  联络人:林女士、宋先生

  联络电话:0591-87896280

  组委会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一号文创园3栋309室

  投稿网址:

  http://tg.isong5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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