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检验期间” 网购产品出问题还能退吗?

特区新闻广场 2022-11-05 22:30:18

2022-11-05 22:30:18

“双十一”大家都忙着买买买,买完东西之后,可要及时对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验,有问题及时跟商家反馈。如果没有在一定的检验期间内提出异议,后续的维权就不容易了。来看思明法院就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11月16日,黄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花了1万多元买下一台电视机,没多久黄先生就发现电视在一些特定画面会出现灰色竖条纹,因为这个瑕疵只在局部画面时隐时现,黄先生以为是视频或信号的质量问题,没有特别在意,也没有申请售后。到了2021年11月5日,黄先生觉得电视出现灰色竖条纹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了观看体验,便以电视存在质量问题向平台申请保修。但是维修之后,黄先生还是不满意。于是2022年1月,他把网购平台告上法院,要求平台退货退款。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在审理的过程当中,法庭有明确地询问了原被告双方,当时下单的时候有没有约定货物的检验期间,双方明确地表示都是没有的,根据我们法律的规定,双方都明确没有约定货物的检验期间,原告要在两年内向被告主张说货物有质量问题。

所谓的“检验期间”,就是指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后,检验商品的数量、质量等内容,并提出质量问题的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消费者应当在检验期间内跟商家反馈问题,没与商家及时反馈的,则视为商品数量、质量符合约定。而针对事先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情况,法规明确收到货后两年内未提出问题,也视为商品数量、质量符合约定。如果商品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因为距离购买电视已经过去三年,超过了最长检验期间,法庭上原告黄先生又没能提出电视质量保证期超过三年的证据,因此,法院最终没有支持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今年以来,他们已经受理了超过20起类似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在这些案件中,不少都是因为消费者没有第一时间反馈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

思明法院法官 沈冰芸:下单的时候要看一下货物的宣传页面,它上面写的相应的质保期,或者说是一些检验的期间,要注意一下,收货的第一时间,要看一下货物有没有破损,或者说有没有发货发错了,这种情况要及时跟客服进行一下沟通,然后记得在购物的过程当中也要保留相应的一些证据,树立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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