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电影票不能退改属不属于“霸王条款”?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近日,朱小姐向我们栏目反映,她最近在某平台购买了两张电影票,但电影开始前,她和朋友临时有事没法去看。想要退票,却发现平台页面上显示“不支持退票、改签”。朱小姐很生气,她想知道,电影票这种不能退改的规定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如意:所谓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单方面制定的减免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条款,通常出现在一些格式合同,以及经营者单方的通知、声明和告示中。
就电影票的买卖而言,院线平台把电影票销售给消费者以后,如果消费者因为计划有变、买错场次等原因不能观影,消费者在距离电影开影前就申请退改,那院线还有一个时间差可以把退掉的电影票再销售给其他消费者,这种情况下其实院线的损失是比较小的。如果不论申请时间早晚,一概拒绝,这无形中就加重了消费者的履约限制和违约风险。相应地,我们没有看到哪家院线有规定说,我场次取消了、停电了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观影了,就给消费者双倍票价赔偿。这其实就是一种义务和违约责任的不对等,就是霸王条款。
另外,满座率和售票率本身就有一个市场风险在,院线不能把这个市场风险过度转嫁给消费者来承担。我们的院线应该向深圳学习。深圳早在2019年就推出了全国首个电影票退改签标准,根据退改时间距离开影时间的远近,实行“阶梯式”退费,比如:24小时以上免收退改签手续费、2小时至24小时收取不高于票价10%的手续费等,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