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互联网保险行业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8-26 22:00:35

2022-08-26 22:00:35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纠纷、诉讼等,也出现明显增长。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和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示说明事项的指引》,并公布典型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布的典型案例,就包括了思明法院2021年受理的这起案件。这起案件的原告谢先生曾在2018年的一次体检中,得知自己有甲状腺结节。2020年1月,谢先生的妻子严女士通过第三方保险经纪机构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帮谢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包。当年7月份,谢先生再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的甲状腺结节可能是恶性的,便在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谢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谢先生投保前存在结节病史,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后发现,严女士在投保过程中签订的《个人保险电子投保单》,无法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逐一勾选,而且网页的设计也存在诱导行为。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金融审判一审团队负责人 林鸿:狭小的手机屏幕上面看到的,其实就两个按键。一个是红色,很鲜艳,还一直在跳跃,全部没有上述情况,全否,还有一个就是灰色的,我们知道网上的按键。很多时候灰色的,都以为是不能点击的,那这个显示是有上述情况,然后才进一步具体询问,是哪一种情况。

在颜色诱导下,严女士选择了红色的按键,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投保报告。之后,保险公司没让严女士再次签名确认。由于涉及的保险产品已经下线,保险公司无法回溯当时的销售过程。法院据此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最终,保险公司因为在提示和说明上存在瑕疵,被法院判定向谢先生赔偿75万元。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表示,近年来,在我市涉金融民商事案件中,保险机构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时,常常出现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问题。本次发布的《关于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示说明事项的指引》,就针对保险机构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销售阶段提示与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以及规范互联网转委托业务方面,提出了业务指引,进一步规范厦门保险行业的互联网保险业务。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金融审判一审团队负责人 林鸿:进一步延伸这个案例的示范和指引作用,帮助大家都了解到经营行为的禁区,和我们在消费者投保的时候,要注意的一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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