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出台新举措:轻微交通违法处罚“三选一” 以教代罚促进文明交通
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开始推行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三选一”的处罚教育新举措,在面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民警不再只是一味地罚款,而是由违法行为人来选择处罚方式,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让交通违法行为人更好地接受安全教育,增强文明出行意识。
在思明区莲岳路体育路口,两个安全岛上新设置了“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在民警执勤期间,如果拦查到行人、非机动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他们就会把违法行为人带到这个劝导点来,让当事人自己选择处罚方式。
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骑警 卢施宇:通过三种方式让违法行为人进行选择。一种是现场进行处罚,一种是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15分钟,或者是在这个路口进行劝导15分钟以上。
上午8点40分,民警发现一位市民把自行车骑上了机动车道,被拦下后,这位市民选择了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的方式,接受处罚教育。而这位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则选择了参与交通安全劝导。
市民:(这种方法)肯定好啊,大家都注意安全。(比直接罚款好一些吗?)罚款是钱,学习就知道了一些(交通安全)常识。
市民:现在这个方法是非常好的,很柔性的一个做法,也可以给厦门市民带来教育的作用。
交警部门介绍,“三选一”的处罚教育新举措,能够让违法行为人更深刻地意识到守法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目前,我市已经在岛内外11个路口设置了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包括思明区的公园东路虎园路口、莲岳路体育路口;湖里区的海天路华昌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口;集美区的诚毅东路诚毅南路口、集源路盛光路口;海沧区的滨湖北路海林路口、滨湖北路滨湖路口;同安区的城南路银湖中路口;翔安区的舫山南路与翔岳路交叉口、新兴路与祥福路交叉口。
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骑警 卢施宇:通过这种方式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知识能够接受的面更广 无论从安全意识方面或者在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方面 都能够获得更多 绝对比我们单纯进行违法处罚的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