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出首张面向便利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便利店也可售药 首批药品已上架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5-31 21:29:11

2022-05-31 21:29:11

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都有采购常用药的需求,不过要专门去药店买也有点麻烦,今天,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发放了我市首张面向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今后我市一些便利店也可以卖药了。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这就是给你们家办下来的许可证,你看一下。(好,谢谢。这个是药品经营许可证。)对,这个是正本,还有副本。

上午,在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食药综合窗口,崔先生领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证上标注的经营范围包括了专营乙类非处方药(冷藏、冷冻除外)。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我市发出的首张面向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科长 黄文瑜:一方面有效解决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准入门槛,为便利店的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生活服务的品质,为群众购药带来更大便利。

据介绍,乙类非处方药为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常见的有清热解毒类药品、外用类药品、肠胃消化类药品、日常应急类药品等等。另外,在获得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便利店需要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才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在嘉禾路上的这家见福便利店,记者见到了我市首个设置在便利店里的药品货架,工作人员正在将药品上架,记者注意到,目前,这家店售卖的有消炎镇痛膏、关节止痛膏等11个品类的乙类非处方药,这些药都是居民生活中常常会用到的。

厦门见福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崔乐:很多消费者有这种应急需求,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增项了一个品类,对消费者来说就是更方便快捷一些。

记者了解到,目前,面向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才能申请,申请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开展现场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大家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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