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把握“银发人口红利”
关注“银发就业者”:退而不休兼职打零工 用工双方存在需求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劳动力成分构成正在悄然发生改变,原本该是儿孙满堂、颐养天年的银发老年选择“再就业”,老年用工比例呈现日益升高趋势,一时间,“银发就业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促使他们继续工作的原因是什么?他们的工作环境怎么样?
今年54岁的傅阿姨在小区物业从事保洁工作。每天清晨3点半,她就要起床打扫楼栋的卫生,到上午9点左右,能够完成工作。除了当保洁,她还兼职配送一所中学的午餐、晚餐。傅阿姨说,之所以到了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就是想趁自己还能干活,多挣点钱补贴家用。
傅阿姨:我小女儿在老家读高中,我老公在这里是搞建筑的,我就没什么事做,我就还是做我的保洁。
记者了解到,公司没有给傅阿姨交医保和社保。不过由于收入尚可、时间灵活加上提供住宿,傅阿姨对这份工作还挺满意的。同时,她也在四川老家给自己交了医社保以及个人养老保险。
傅阿姨:因为医保社保50岁就不能交了,我就转回老家去了,明年我就可以领到退休工资了。
像傅阿姨这样有固定收入、固定岗位的“银发就业者”无疑是幸运的,对于再就业他们也是满意的,但还有一部分老人因为生活所迫,只能打着日结工赚钱。张叔叔今年60岁,他每天都会到江头附近的日结工人聚集区蹲守,等人来招工。碰上行情好的时候,张叔叔一个月能赚3000到4000元,行情不好的时候十天都接不到一个活。
张叔叔:随便。哪有保障,哪能保障得了,没有具体的活,我一般就是跟人要贴地板砖、墙砖的。
葛叔叔:挑沙子、扛水泥,这些都是没有医保的。没有,没有给你们买意外险,谁买。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职工符合“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而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6亿人,占比全国人口的18.9%,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得不留在就业市场,选择返聘或者继续找其他工作。一方面是由于这部分老人仍然具备劳动能力,市场上保洁、保安、保姆等职业对老年人群体有用工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有一些老人在这个阶段面临生活压力,必须继续工作赚钱。
根据2019年年底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10.2%的老年人还在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城镇老年人中有9.7%仍在工作,农村老年人中有10.6%仍在工作。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看来,这种现象符合社会发展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加上养老金替代率的降低,未来将有更多老年人口进入就业市场。
新闻观察:把握“银发人口红利”
看完新闻,不知道你是不是和我有一样的感受,现在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其实都还很年轻,他们当中相当部分仍然可以在原来的岗位上发挥所长。但受相关的法律法规所限,一般男性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性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就得退休。那么在老龄化社会的当下,我们如何更好地打通老年人再就业的渠道?并且同时保障他们再就业时的相关劳动权益呢?
把握“银发人口红利
提到退休,通常我们会联想到已经步入暮年,是时候在家享清福。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终止事由之一,人社部也曾明确表示: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仍继续就业的不属于劳动关系。换句话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退而不休”,通常不再受到劳动法保护,甚至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意味着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拒绝缴纳保险等问题的风险往往更大。
但事实上,老龄人口仍然是重要的人力资源,除了新闻中我们看到的家政、建筑业之外,现在很多行业的岗位上都不乏老年人的身影,比如医院的老专家、企业返聘的资深顾问,包括厦门从2018年起已经连续多年招聘的银发教师,都是充分利用了优质的人力资源对现有的岗位进行有力补充。比如银发教师,就是招募退休教师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补充,可以利用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这些都是我们值得把握的“银发人口红利”。
让银发就业者就业更从容
但遗憾的是,目前当这部分人群再就业时,他们的各项权益却无法得到有力保护,法律上存在空白,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各地可以有针对性地对银发就业者和用人单位加强权益保护宣传,比如面向社会提供劳务合同范本,提高劳务关系的规范性。比如我了解到的银发教师,厦门的教育部门在招聘时就有明确规定,一个是工资待遇根据不同职称可以达到8千至1万2,另一个是要求学校按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银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银发教师的劳动权益,值得借鉴。只有保障完善了银发就业者的劳动权益,才能让他们就业更从容。
关注“银发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保障存在空白
只有保障完善了银发就业者的劳动权益,才能让他们就业更从容。其实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了,由于在法律层面,“银发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真空地带,用人市场对他们也很少采用规范的用人制度,这容易造成“银发就业者”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在立法层面,对这一劳动群体,是否可以建立相适应的保障制度?当“银发就业者”遇到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又该如何维权呢?我们来听听法律专家的说法。
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保障存在空白
律师告诉记者,劳动关系中有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制度,充分为劳动者提供保障。但现实中,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银发就业者”,用人单位一般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保护。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江华:退休的人员如果已经享受了养老的保险或者领取了保险金 ,这个建立的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叫做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不去评判你劳动过程中自己有没有过错的问题,都会认定是工伤。劳务关系里面就要去评判提供劳务的这个人他自己有没有过错。
由于劳动保障的缺失,“银发就业者”常常会发生工伤理赔纠纷、赔偿金等争议。这时候,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相关内容缺失,他们的劳动权益就很难获得保障。
法律人士建议: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规范使用劳务合同
因此律师建议,在立法层面,可以做出一些探索,比如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时间,允许企业为超过退休年龄再就业的人员缴纳保险费。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江华:再就业的时候,企业给(银发就业者)交医疗的这一块和工伤保险这一块,来解决他看病的问题和工伤的问题。
而集美大学法学院教师孟媛媛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银发就业者”即便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立法层面可以通过规范劳务合同来解决“银发就业者”的后顾之忧,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补偿等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合法权益。
集美大学法学院教师 孟媛媛:银发就业者可能相对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他们之前劳务合同要么是口头约定,你就很难证明,要么就是我们书面的。因为我们这些劳务合同本身不规范,所以它可能很多实际的内容也没有包含进去,其实存在一定的我们法律上的一个缺失。
从长远而言,更需要改革的是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特别是改革退休制度,将“银发就业者”纳入劳动法律调整范畴,通过建立劳动关系来保护超龄人员可能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