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内无理由退货,让保健品“坑老”难以得逞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六十周岁以上消费者,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等形式购买保健产品等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那些禁受不住推销人员软磨硬泡,一时冲动购买保健品的老年人,无疑是一大福音。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注重养生和保健,保健品市场一派繁荣之象。但与此同时,部分老年保健品违法虚假宣传、夸大疗效,部分推销人员欺骗诱导老年人高价大量购买、牟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导致老年人钱财损失,更可能会危及其生命健康,影响家庭和谐。
对于保健品“坑老”骗局,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打击力度。此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规定,明确实施此类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如今深圳拟明确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更进一步织密了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网,有利于斩断伸向老年人的罪恶之手。7天无理由退货,相当于赋予了老年人反悔权。只要他们能及时从保健品“坑老”骗局中清醒过来,就能避免自身遭受经济损失,也能让那些靠哄骗老人为生的无良推销人员白忙活一场。
但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强化司法打击,还是7天无理由退货,都是一种事后防卫,可以有效规避老年人遭受经济损失,却很难让他们断绝购买保健品的“热情”和“冲动”。避免老年人一时头脑发热购买“坑老”保健品,还需要强化事前防范。
其实很多的保健品骗局并不高明,老年人之所以深信不疑屡屡上当,一方面是骗子们往往对独居老人专门设局,缺乏子女陪伴、内心孤独的他们难以经受住推销人员的感情牌。再加上老年人对健康普遍比较关注,又缺少相关的科学健康常识,很容易被夸张宣传的保健品忽悠,上当受骗。
就此而言,在相关部门织密司法保护网的同时,子女更需要主动承担起关爱之责,多一些陪伴和倾听,用家人的真心呵护帮助他们抵挡推销人员虚情假意的嘘寒问暖,不让他们陷入骗子精心打造的情感骗局中。与此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不妨多多走进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科学选用保健产品和防范欺诈的能力。
老年人是弱势群体,是需要社会共同呵护的对象。对于精准“围猎”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只有家人和社会一起帮助他们构建防护网,才能让“坑老”的保健品骗局无法得逞,让他们度过安宁祥和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