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养犬新规:重点管理区禁止犬类销售 但岛内依然有人售卖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5-09 21:45:58

2022-05-09 21:45:58

  从5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但近日有市民向我们栏目反映说,新规实施一周时间了,在岛内的明发商业广场,依然有不少宠物店在售卖犬只,我们记者随后也进行了走访调查。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中规定,全市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其中重点管理区指思明区、湖里区全区和岛外四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在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并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也就是说在厦门岛内,是不能进行犬类养殖和销售活动的。但实际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来到明发商业广场,这里开设了数十家宠物店,有的主营宠物用品、有的则打着宠物医疗的名头,不少宠物店都表示有售卖宠物狗,虽然这些店里展示的宠物狗不多,大部分也都是小型犬,不过老板们表示,想要什么狗,他们都可以调货。

  宠物店经营者:要什么狗?想要大一点的,就大型犬,有金毛、萨摩耶。

  宠物店经营者:狗就这些吗?其它的我可以帮你调,在其它的店里,大概20多分钟就可以看。

  在《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29种我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在采访中,记者也尝试询问宠物店经营者,是否可以买到德牧等禁养的烈性犬,有经营这表示,不仅可以买到禁养犬,甚至还可以为禁养犬办理证件。

  宠物店经营者:德牧有吗?德牧有啊,但是德牧现在不好养,是禁养犬。禁养的你们可以卖吗?可以卖,但是我要先跟你们说一下是禁养,就是没办法办证出来,要办证也可以,就是办成警犬的证。那你们可以帮忙办到那个证吗?如果在我们这买的狗,我们可以找到人一系列地弄下,四千左右然后加证下来,五千多块钱。

  不过,当记者提起岛内不允许销售犬类的时候,各家宠物店经营者的反应就不太一样了。

  宠物店经营者:现在不是不让卖了吗?对,卖也可以就是比较麻烦一点。不被抓到就行了是吗?对。

  宠物店经营者:他不让卖的时候,我就搬到楼上去了。我还有猫,但是也没有说那么严,有时候会检查一下,检查的时候你不要做的那么过分就好了。

  看来,养犬新规的施行,对明发商业广场的宠物店经营者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影响。新规中明确指出,在重点管理区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但就在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时,现场开来了一辆城管执法车,两位执法人员走进明发商业广场,顺着宠物店集中的区域走了一圈,但却没有停留,在狗叫声中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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