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法院与市人社局联动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日前,同安法院与市人社局通过农民工工资案件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实现15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25万余元划拨至同安法院的执行款账户,促成吴某等18名农民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福建某建设公司达成执行和解。这是《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2021年11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首起通过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划拨执行款以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成功案例。
福建某建设公司是厦门某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依照规定缴交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万余元,保证金自2021年10月25日起由市人社局管理。
2021年12月起,吴某等18名农民工因福建某建设公司拖欠工资,陆续向集美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经调解,双方确认福建某建设公司就厦门某工程应支付吴某等18名农民工的工资合计55万余元。但是,该公司并未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1月起,吴某等18名农民工陆续就此系列劳动争议案向同安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经过调查,同安法院发现,福建某建设公司的财产线索,即其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万余元和尚未到期的质保金50万余元。
为此,同安法院根据联调联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劳动监察支队、区建设和交通局、集美劳动仲裁委,在充分了解涉案工程及案件情况后,同安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依法向市人社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该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利息,并将其划拨至法院执行款账户。
2022年4月19日款项划拨到位,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协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依法保护了农民工工资权益。
这起案例成功的背后是同安法院深入贯彻“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和“春雷行动”要求,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建立“三方三阶段”核查机制、加强执行和解力度三项举措,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综合保障体系。据统计,今年以来,同安法院已累计为44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24万元。
(记者:杨宇晴 文/图 郑素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