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强联动 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门店销售超标电动车被查处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4-21 21:58:47

2022-04-21 21:58:47

4月11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通告》,并组建了交警整治、市容整治、市场整治、消防整治四支联合执法队,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违法销售、违法停放、违法充电等十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天(21日)开始,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动,并展开了联合上路执法专项行动。接下来,我们首先跟着市场整治联合执法队去看看。

在禾山路上的哈啰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这里有销售多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用尺子随机测量了其中一款电动自行车,结果显示,这款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接近40厘米,鞍座到地面的高度为70厘米,已经远超国家标准。

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施晓鹄:长度是超了,超了5厘米,这个(鞍座到地面的高度)要635毫米,这个也超了,(鞍座长度)如果太长,可以载两个人,就会产生一定危险。

反复测量后,执法人员发现,店内有4个品牌共12辆电动自行车超标,执法人员现场封存了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后续将送到市质检院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施晓鹄:(检验结果)不合格就是按照《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没收销货款,并处货值1至5倍的罚款处罚。

在旁边的另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执法人员检查后也发现,店内多款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存在电压过高的问题。

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施晓鹄:国家标准是48伏,现在销售的是60伏的充电器,电压太高,在充电的时候会引起电池燃烧,火灾影响比较大,我们将对这些超标产品进行扣押、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还检查了金尚路的新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从检查情况来看,商家现场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的3C认证证书,也就是说,产品有没有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还需打个问号。

据了解,4月11日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查获超标电动自行车58辆,立案调查49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钟向阳: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有力加强执法力度,下一步我们还会再采取更多督促措施,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让社会各方都来提升质量安全的意识,自觉做到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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