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5年底建成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
排污许可制是我国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的环境管理制度,由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监督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在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形成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管的有效联动,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到2025年底,实现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显著提升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成。
《指导意见》明确了谁核发、谁监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夯实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将重点严查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