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视察《园林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昨天(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视察。
执法检查组先后视察了湖里区穆榕园、山海健康步道以及薛岭山东公园、近邻公园。据了解,自2018年8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法规规定,共制定园林绿化相关地方性标准和配套制度24件。全市已建成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180个,初步形成“生态良好、总量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匀、功能完善、全民共享”的绿地系统。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工作成效显著。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厦门实际,持续推动法规落实落细落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提升园林绿化管理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市人大代表 叶惠琼:山海步道串联了几个公园,把公园跟城市休闲的需求很好融合在一起,接下来怎么提高公园对周边居住人口的服务半径,覆盖率,很多邻近的区域在上山这块还是可以再进一步提升,多增加一些出入口。
市人大代表 邱明发:从园林绿化来讲,它不单是从市里面角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它还涉及到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责任主体的到位,百姓也要爱护园林绿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