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划定12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实施差别化管控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厦门市实施《(2021)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来,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划定12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编织起一张“生态绿网”,进一步严格管控污染项目,持续提升厦门生态环境。
划定12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实施差别化管控
《清单》包括生态环境总体准入、重点发展产业生态环境准入等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12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的环境管控措施。像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就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的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罗云富:这些单元里面是以生态保护为主体,一般原则上是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恢复功能。工业园区、还有商业、物流园区这些都是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就是要加强污染物排放的管控、环境风险的防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单元内)环境质量不下降。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是预留发展的空间。
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已占环评审批数量50%以上
此外,《清单》还融入厦门“多规合一”机制平台,实施差异化准入管理,严格控制低效率、低水平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把有限的环境资源承载量用于保障我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项目。也就是说,属于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里的项目,不包含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原则上依照《清单》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备案制或豁免环评。对于污染因子复杂、污染影响较大、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实行环评许可制。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罗云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目前已经占到环评审批数量的50%以上,准入清单实施以后我们会进一步扩大范围。《清单》不仅有支撑的作用,其实也有服务和引导的作用在里面。通过清单的方式,提前告知入驻单位有哪些环境保护要求,他们可以按照清单的指引,找到最适合入驻的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