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 一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厦门市的疫情防控相关通告,“14天内有确诊病例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可是3月26日,有一名男子在从有确诊病例的城市返厦后,没有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报告和核酸检测,最终被警方依法处罚。
3月25日,违法行为人冯某宾自行驾车前往了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江西省抚州市,并于3月26日又自驾车回到了厦门的住所,冯某宾在明知政府要求,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报告和核酸检测。在本月2号,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杏滨派出所民警 张成:因为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报告,导致社区和其它相关防疫部门,没办法对相关人员及时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
因冯某宾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集美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处罚决定将在他治愈后执行。
杏滨派出所民警 张成: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工作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防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