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遮挡逃生窗,厦门集美一娱乐场所被处罚
日前,厦门市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一家公共娱乐有限公司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该场所两处户外广告牌遮挡逃生窗,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该娱乐场所位于集美区杏东路,检查中发现,这家场所内部的两处逃生窗无法打开,检查人员走出户外发现,两处逃生窗的外墙上,都覆盖着巨幅广告布,把逃生窗遮挡的严严实实。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借助逃生窗逃生自救,消防救援人员也无法利用逃生窗实施救援。检查中还发现,该场所占用安全出口,消防监督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联合城市执法部门对该公司广告牌进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立案处理。
消防救援人员介绍,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属于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7800元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集美区依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交警、城管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持续开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记者:张家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