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走关系办学历为幌子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四年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2-26 21:54:42

2022-02-26 21:54:42

  一名男子以帮人走关系获取学历学位为由实施诈骗,先后骗取了18万多元。近日,思明法院公开审理宣判这起诈骗案。一起来看。

  被告人杨某东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经营教育咨询公司的被害人胡某,让胡某公司的客户取得高校自主招生的在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杨某东以这个幌子,骗取到胡某交付的定金共计87800元。当年9月到10月,杨某东又以帮忙获得厦门大学一博士项目的考试大纲和复试名额为由,再次向胡某骗取了97000元。为了取得胡某的信任,2017年9月,杨某东还通过网络,委托他人伪造了多本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胡某在网上查询时,发现这些证书都是假证。意识到被骗后,胡某赶紧报警。去年4月23日,民警在同安新民镇将杨某东抓获。

  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4800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思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方晋晔:被告人杨某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法官表示,高校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果有人声称自己有门路、有关系,只要交钱就可以破格录取,这肯定就是骗子的谎言。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思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方晋晔:想要提升实力就要脚踏实地,也不要去想着走捷径,路都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损失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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