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增订“经济间谍罪”指向大陆 最重判12年
新春伊始,民进党当局阻绝两岸交流的手段更加变本加厉。今天上午,台行政管理机构通过所谓“台湾地区安全法”修正草案,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所谓“经济间谍罪”,并针对大陆企业绕道第三地来台从事投资活动提高罚则,违反者最高可处12年徒刑、并科1亿元新台币以下罚金。修正草案将送台立法机构审议。
台行政管理机构今天通过所谓“台湾地区安全法”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为包括大陆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等在内的所谓“敌对势力”,侵害台湾地区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违者最重可处有期徒刑12年、并科一亿元新台币以下罚金,且未遂犯也可开罚。同时还增订所谓“台湾地区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科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
同一天,台行政管理机构还通过台湾方面陆委会拟具的所谓“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所谓陆资假借人头“违法”来台投资,或“违法”在台从事业务活动,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供人头名义者,得由主管机关处最高2500万元新台币罚锾。而从事涉及台湾地区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成员,及受委托、补助出资终止或离职未满3年者,赴大陆应经审查会审查许可,违者可处新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金。
有分析指出,民进党当局的做法无疑是在两岸之间制造敌对情绪,阻碍人才流动不符合经济产业规律。若此类法规修改通过,对两岸之间的经济交流、人员往来会产生“寒蝉效应”,是逆经济潮流、逆经济规律的行为。
厦门大学台研院经济所副所长 副教授 王勇:跟2019年提出的“反渗透法”如出一辙,(民进党当局)的主要目的,是想人为阻断两岸正常的经贸,各方面的交流,主要目的是迎合美国对华的包围,同时也是为了迎合,它自身政治上对“台独”的立场,一直都没有改变,这种“法”当然会对两岸现在这种,比较紧张和趋冷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但是如果长远来看,还是无法撼动两岸正常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