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机制:承租家庭可自愿换房实现职住平衡

厦视新闻 2022-01-13 19:31:11

2022-01-13 19:31:11

为了解决保障性租赁房部分申请家庭因工作调动、孩子就学等原因,无法实现职住平衡的问题,近日,市住房局制定《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工作规程》,建立保障性租赁房内部流转机制。由承租家庭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房源互换。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建立的全市统一房源互换平台,将于明天正式启用。

承租家庭可自愿换房实现职住平衡

根据这项政策,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的承租家庭,符合互换申请条件的,可在全市统一的保障性租赁房互换平台,将承租的房源与其他承租家庭房源申请互换。互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承租期限不少于1年;在一个合同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房源互换;互换房源可同房型或不同房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房型均应符合互换时家庭人口数对应的配租标准,既解决房源互换需求,也兼顾房型调整需求。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我市已累计配租保障性租赁房3.87万套,目前在租户数约3.2万户,随着入住人数的增多,职住不平衡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市住房局副局长 叶德传:有的比如原来住在同安,他现在工作单位可能到了海沧,就是给他带来生活的不方便,还有的就是由于小孩子上学的地点跟他住的不一致,给他生活带来的不方便,因此我们就政府统一建立了平台,正好双方有这个需求的情况下,他在平台上面就可以进行调整,更好地实现他们职住平衡。

互换工作规程规定,有违规行为以及非刚需的承租家庭,不得申请房源互换,此外,岛内房源互换主要面向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均是岛内户籍的承租家庭,岛外户籍的申请家庭不能互换至岛内的保障性租赁房。

全市统一房源互换平台明日启用

目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已搭建起全市统一的房源互换平台,将于明天在该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有意向互换的家庭可以自助发布互换需求,双方达成共识,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签订互换协议,完成房源互换。

市住房局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在互换中违反规定、牟取利益的家庭,将做出收回房屋、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及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处罚。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